- 河北出台办法:严格贫困户识别退出标准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2018年04月09日
日前,河北省印发《河北省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和动态管理服务办法(试行)》,对贫困人口识别及退出标准及程序进行了详细规定。
办法明确,对贫困人口实行动态管理服务主要指开展贫困状况调查核定、精准识别纳入、精准脱贫退出、信息变更和管理等。识别纳入和信息变更每季度一次,脱贫退出认定调整每年进行一次。
根据办法,贫困人口将严格按照“两不愁、三保障”(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和国家现行农村扶贫标准进行识别认定。家庭成员中有在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且有稳定工资收入,家庭成员中拥有小轿车、工程机械、大型农机具等6种情形之一的,不得识别为贫困户。
脱贫退出的标准是:农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当年国家扶贫标准,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有因残致贫无稳定收入、因病因学支出自付部分明显大于收入等5种情形之一的,贫困户不得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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