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林业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12月31日。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7年,国家林业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要求,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贯彻落实方案》(办发字〔2017〕86号)和《国家林业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落实方案》(办发字〔2017〕51号),进一步推进林业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国家林业局在中国林业网发布各类政务信息67180条,包括公文101条、建议提案办理复文183件、行政许可结果3008条、人事管理205条、财务与资金管理1719条、应急信息879条、其他信息61085条。举办新闻发布会3场、在线直播4次、在线访谈12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国家林业局按照《国家林业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工作流程》,指引申请人从中国林业网“信息发布”栏目查阅并下载《依申请公开申请表》,告知申请人需要填写报送的申请信息及材料。对确认受理的依申请公开事项,按照职能分工,交相关司局单位承办,按规定流程和时限办理,确保申请人得到及时答复。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65件,内容主要涉及野生动物保护、征占用林地、自然保护区管理、湿地保护、退耕还林、林业优惠政策等方面。2017年,我局未收取或减免依申请公开信息相关费用,未接到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申请。
四、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在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安排,国家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公开力度不够、公众参与度不高、缺少专职人员等问题。下一步,国家林业局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积极采取措施,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在梳理全局公开内容的基础上,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对公开内容实行动态管理和定期审查。二是不断加大公众参与度。进一步明确公众参与事项范围、规范公众参与方式、完善公众参与渠道,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三是加强政务公开人员队伍建设。积极争取各方支持,争取配备政务公开专职工作人员。举办政务公开培训班,增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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