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税务总局党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
来源:税务总局
2018年06月04日
5月22日,税务总局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集体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会议要求,一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重要思想的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职能作用、税收改革、税收征管、纳税服务、国际税收等方方面面的重要论述,也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思想,具有极强的政治性、时代性、指导性,是内涵丰富、思想深邃、博大精深的系统完整的科学理论体系,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引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思想上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四个自信”。
二要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梳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确保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思想具有指导性、系统性、针对性。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思想纳入总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采取多种有效形式深刻学习领会其思想精髓和核心要义,真正学懂弄通做实。要纳入各级税务机关领导干部培训班课程,作为专题研讨的重要内容,促进税务系统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思想的成果转化为指导税收实践、推动税收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三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思想。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充分发挥税收筹集财政收入作用、推进税制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于税收工作全过程各个方面,落实到具体工作中,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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