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机工办发〔2017〕154号
- 关于开展2017年度工会统计年报调查工作的通知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机关工会:
根据全国工会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在对2016年度全国工会统计年报指标进行调整和精简的基础上,部署了2017年度全国工会统计年报调查工作。按照全总要求,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决定开展2017年度中央国家机关工会统计年报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工作时间节点
本次调查的标准时点为2017年9月30日。各部门直属机关工会数据上报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3日。
二、调查表式和内容
本次统计年报调查的基本表式包括《2017年度基层工会调查表》和《2017年度基层以上工会调查表》两种。
三、调查对象、范围和调查方法
本次统计年报调查对象为全国所有的工会基层组织和基层以上组织,各级工会组织将分别填报相应的调查表。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机关工会填报《2017年度基层以上工会调查表》,各部门直属机关工会所属的基层工会以及无直属基层单位的部门机关工会填报《2017年度基层工会调查表》。
四、统计标准
(一)本次统计年报调查由中华全国总工会提供统一的调查表式、统计分类标准和数据处理标准。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机关工会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提供的调查表式自行印制报表。各项指标的填报以中华全国总工会提供的指标解释及有关统计分类标准为准。
(二)2017年全国各级工会组织继续延用2016年编制核发的统计编码。中央国家机关基层工会编码编制方法为编码第1、2位为“71”,第3、4位为各部委编码,第5、6位为各部委内部基层以上工会编码,如果各部委工会直接面对基层工会,则该两位数字填“00”,第3—6位编码由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报全国总工会备案。第7—12位数字由基层工会的上级单位自行确定并报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备案。
(三)今年,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机关工会统一使用离线版软件填报。需特别注意遵守编码的使用原则。编码具备唯一性。如果某工会组织撤销,则该工会组织编码将不再使用。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2017年调查的单位,其统计编码不再编为他用。2017年新增的调查单位依据《全国工会组织统计编码编制方案》编制核发新的统计编码。
五、实施步骤
(一)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机关工会组织召开本部门所属基层工会统计人员会议,部署统计年报工作。
(二)各级工会统计人员参照各项指标解释认真填报本级工会应填报的调查表。调查表的回收、审核由各部门直属机关工会负责。
(三)统计年报调查的数据录入、汇总统一使用中华全国总工会编制的软件。数据录入、汇总工作由各部门直属机关工会自行完成。
(四)各部门直属机关工会的统计年报调查数据汇总结果,应由主席或分管副主席审核后,按规定在数据汇总表封页上签字、加盖公章,并由填表人签字。务必于2017年11月13日前,将纸质版及数据汇总表和数据库以光盘形式的电子版文件报送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办公室。
(五)统计年报离线版软件、本年基层及基层以上报表等内容可在全国总工会统计年报调查平台下载(http/ghtj.acftu.org/)。
六、有关要求
各级工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本次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及时准确地掌握统计数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遵守统计法规,坚持实事求是,确保数据真实、有效,高质量地按期完成工会统计年报调查工作任务。统计人员要增强责任感,严格控制数据质量,尽量减少误差,同时要注意将年报结果与2016年普查的相关数据进行比对,如果数据出现较大幅度变化,必须认真核对,查找原因,做出书面说明,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联 系 人:邵 鹏
联系电话:68850755
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办公室
2017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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