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起典型违纪案件被通报
- 以案说纪是最生动的纪律作风教育
-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召开中央国家机关警示教育会
为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充分发挥违纪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6月5日,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召开了中央国家机关警示教育会,工委常务副书记李智勇出席会议并讲话,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陈超英通报了5起典型违纪案件。中央纪委宣传部有关负责同志,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约180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全体与会同志观看了中央国家机关警示教育录——《警钟》。陈超英对近期查处的发生在环境保护部、交通银行、财政部、国土资源报社、国际展览中心集团公司等部门(单位)的5起典型违纪案件进行了通报,要求各部门以案释纪明纪,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并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坚持用制度管权、把纪律挺在前面、坚定不移正风反腐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李智勇指出,中央国家机关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要深刻认识警示教育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自觉性主动性。警示教育是推进中央国家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迫切要求,是推进纪律建设的客观要求,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内在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国家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显著成效,但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比较严重。2016年,中央国家机关各级纪检组织受理信访举报22459件次,比2015年增长302 %;处置问题线索3428件,处分党员607名,比2015年增加119.9%。这说明中央国家机关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任务仍然艰巨繁重,必须把警示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有效举措抓紧抓好。要通过违纪典型案件通报,充分发挥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作用,向广大党员干部传递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刚性约束力,深化标本兼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李智勇强调,要深入总结中央国家机关警示教育的丰富实践,努力把握规律。要把警示教育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重要内容,形成倒逼机制,更好发挥警示教育“惩戒”和“以儆效尤”作用;要把通报曝光典型案件作为警示教育的主要方式,推动典型案例通报曝光的常态化、制度化;要把创新方式方法作为警示教育的重要法宝,结合各自特点和实际,积极探索创新警示教育方式方法,务求工作取得实效。
李智勇要求,各部门要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为契机,积极推动形成警示教育的长效机制,要突出抓好四个方面:一是突出思想教育这个根本,使党员干部补足“精神之钙”,筑牢“思想之魂”,确保警示教育的正确方向。二是突出严明纪律这个关键,通过科学选取典型违纪案件,深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严格执纪问责,准确把握好警示教育的目标。三是突出制度建设这个保障,注重日常警示,要把警示教育作为党支部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不断提高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水平。四是突出创新这个要求,要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不断推进警示教育的理念创新、内容创新、载体创新和制度创新,努力增强实效性。
近期,工委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以案释纪明纪,严守纪律规矩”主题警示教育月活动的通知》,指出按照“工委指导推动、部门分级开展、党员全员参与”的总体思路在中央国家机关开展警示教育,要求各部门将警示教育月活动与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系统梳理本部门本单位典型违纪违规案件,通过召开警示教育会、专题民主生活会、撰写体会文章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进一步压实机关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推动警示教育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让党员干部受警醒,受教育,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要求在中央国家机关落地生根。
链接:中央国家机关工委通报5起典型违纪案件
6月5日,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召开警示教育会,通报了5起发生在中央国家机关的典型违纪违规案件。
一、环境保护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原巡视员王赣江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案。2010年至2016年,王赣江严重违反政治纪律,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环保企业安排的旅游等活动;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8.8万元;利用职务便利或职务影响力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钱款150.4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和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交通银行企业文化部(党委宣传部)综合管理部原高级经理(正处级)宋峰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案。2004年8月至2014年7月,宋峰违反政治纪律,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对抗组织调查;违反组织纪律,对名下持有的9套住房,只上报了2套,对股票持有情况、亲属经商办企业情况上报不实;违反廉洁纪律,接受广告供应商安排免费赴国内外旅游,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务便利,为多家广告公司在承揽、续签交通银行广告业务等方面谋取竞争优势,收受相关人员所送现金446万元,利用相关人员的股票账户收受近246万元,合计近692万元。宋峰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司法机关判处宋峰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30万元。
三、财政部条法司综合处原处长王进杰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案。2011年至2016年,王进杰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为他人办事收受钱款30万元;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获取国家财政资金补助提供帮助,收受钱款20万余元,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和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中国国土资源报社中地世纪文化传媒中心主任,兼北京中地数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徐金广,中国国土资源报社中地世纪文化传媒中心主管会计边洪娟违反廉洁纪律、组织纪律案。2014年9月至2015年5月,徐金广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兼职取酬7.2万元;2016年3月在未上缴违规所得的情况下,指使边洪娟出具虚假退款证明,且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徐金广、边洪娟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
五、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蔡国枫,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集团(下称中展集团)公司原总裁、党委书记。郑世钧,中展集团副总裁、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徐强,中展集团党委委员、财务总监。2010年至2015年,蔡国枫在领取公务交通补贴的同时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违规用公款宴请他人;同意购买高档酒水,且在中央八项规定颁布后持续使用;同意购买超标准公务用车供徐强使用。蔡国枫、徐强因此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郑世钧因对蔡国枫违规用车问题未提出纠正,对中展集团为徐强购买配备超标准车辆问题未予制止纠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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